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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衢州市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到位情况进行考核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30 16:24:52       浏览次数:8837


衢勘专〔2020〕4号


在衢各工程勘察单位:

根据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文件精神及衢州市住建局相应要求,经工程勘察专业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2020年10月15日起登记信息的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项目,对项目负责人到位情况进行考核。

项目负责人到位率要求:50个孔及以内,不少于1天次;51~200孔不少于2天次;201孔及以上,不少于3天次。  

对于孔数较多的规模工程,要求项目负责人尽量在勘察外业事前、事中、事后到位。

项目负责人同一天只能记录到位一个项目现场。

项目负责人到场的佐证:通过钻探过程中的开孔或终孔举证照片是否有项目负责人影像来佐证。即在拍摄开孔或终孔照时,通过见证员的手机上传专委会QQ群里,并通过记录员手机APP上传到智慧勘察系统,予以公示。项目负责人的影像须清晰可辨。

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不足的勘察项目,对其勘察成果报告不予认可。

同一年度内同一项目负责人累计三次不到位的,停止在衢州地区项目报备六个月。

          

衢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工程勘察专业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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