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13 10:58:51 浏览次数:3605
衢勘专〔2017〕2号
各勘察专委会会员单位:
根据《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工作的通知》(衢住建办〔2015〕1号)要求在全市全面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工作,经过近两年的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实践,成效明显。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勘察市场行为,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确保工程勘察质量,促进勘察行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经工程勘察专业委员会2017第二次主任会议讨论和2017年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并经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查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工程勘察业自律公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衢勘专〔2015〕2号文件《工程勘察业自律公约》废除。
本自律公约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工程勘察业自律公约》
衢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工程勘察专业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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