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标发字〔2016〕4号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相配套的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2016)、《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15)、《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技术导则》、《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和《浙江省民用建筑竣工能效测评技术导则》等颁布实施。为做好《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相关绿色建筑标准的宣贯工作,使全省相关人员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相关绿色建筑标准的内涵,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建设教育培训指导性计划和建设类考试计划的通知》(建人教发〔2016〕45号)的计划安排,拟定于2016年4月至5月,在杭州等地举办《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相关绿色建筑标准宣贯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宣贯《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2、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技术导则》、《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和《浙江省民用建筑竣工能效测评技术导则》解读。
二、培训对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及从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建设、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评估机构等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
三、时间、地点和费用
1、培训地点:拟在杭州、宁波、嘉兴、金华举办;
2、培训时间:2016年4月~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培训费用:培训费75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费用自理。
四、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571-85154067(传真)
85156445(传真)
87798273
联系人:龚一心 13958006011 童 莲 18657161033
郑 珊 13819137977 史少博 18105710708
附件:宣贯培训班回执表
浙江省标准设计站
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