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27 16:18:30 作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1665
建设发〔2015〕130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
经查,富阳市交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2月申报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相关规定,决定对其予以全省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同时,根据《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决定对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档案,从发文之日起在全省公示6个月。
特此通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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