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9 15:07:45 浏览次数:1289
浙设协〔2018〕34号
各会员单位:
自2013年省协会开展首届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经验交流活动以来,我省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开展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使我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出现了可喜的局面。为了持续不断地展示会员单位企业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推进企业的文化建设,保证企业科学持续发展,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经研究,拟在年底召开2018年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经验交流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领导重视。有领导分工或专人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重视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投入;有一支员工活动的基本队伍;企业文化阵地建设鲜明并具有特色。
2、企业文化建设已纳入本单位(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视企业形象标识和企业良好形象建设,注重总结挖掘、提炼本企业文化理念和核心价值观。
3、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各种创新型主题活动经常化,内容丰富多彩,员工参与率高,并能积极参与各级或地方的文化交流活动,关爱员工,企业和谐发展。
4、企业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重视企业诚信文化建设,讲究企业信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严格合同履约、依法纳税、合法经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捐赠援助等活动。
5、获得地方政府地市级以上或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政研会、党建、企业文化和诚信单位的各种奖励证书。
二、推荐范围
凡本协会会员单位认为符合推荐条件的均可自我推荐。
三、推荐材料
1、自荐单位需完整填写附件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推荐表》,必须进行自荐打分,同时报送事迹材料1份(2000字左右)。推荐表必须由企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请一并附后)。
2、已获得2015年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的企业(共98家,名单附后)不参与本届自我推荐,需填写《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总结表》,提供近三年(2016-2018)单位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总结报告(2000字左右),加盖公章。逾期未提供的视作自动放弃,省协会不再发放证书。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推荐材料(总结报告)需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同业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到省协会。省部属企业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总结报告)直接报送到省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五、推荐办法
省协会与各市同业协会联动,将组织力量重点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基本情况。根据自荐、推荐和走访情况列出入选企业名单,提交有关会议专题讨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认定、公示、发文。
六、经验交流
拟在年底召开2018年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经验交流大会,同时颁发证书。
七、联系方式
省协会联系人:刘 永 徐 晶 林 姝
联系电话:0571-85178523、85156807、85156809
省协会地址:杭州市狮虎桥路38号4单元302室,邮编:310006
附件1: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认定办法
附件2:《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推荐表》
附件3:《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总结表》
附件4:《2015年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名单》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18年9月18日
抄报: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抄送:各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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